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村干部隊伍建設問題,沭陽縣立足抓早抓小、預防為主,出臺《沭陽縣村(社區(qū))干部履職“紅線”20條》,明確村干部“不能任性”的行為,推動村(社區(qū))干部遵紀守法、履職盡責、改進作風。一是紀律規(guī)矩方面,劃出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(guī)矩、涉惡涉黑、拉票賄選、拉幫結派破壞班子團結、濫用職權、長期不參加組織生活和沾涉“黃賭毒”等7條政治紀律“紅線”。二是履行職責方面,將村干部違反規(guī)定辦事,以權謀私,拒不執(zhí)行上級決策部署或打折扣搞變通,吃拿卡要, “走讀”,私自處置村(社區(qū))集體資產(chǎn),參與、組織非訪活動等7項具體行為作為工作紀律“紅線”。三是服務群眾方面,明確村干部不得推諉扯皮,不得虛報冒領、擠占挪用、騙取截留各項涉農補貼資金,不得無故脫崗、不按要求值班等3條內容作為群眾紀律“紅線”。四是個人生活方面,將尋釁滋事、打架斗毆、酗酒或出入私人會所、高檔娛樂場所,借新房落成、婚喪嫁娶、子女升學等事宜大操大辦、聚錢斂財,生活作風不檢點、鄰里關系不和睦、不贍養(yǎng)老人等3項內容作為生活紀律“紅線”。
對村干部存在“越線”行為的,將視情況給予批評教育、誡勉談話、組織處置等相應處理,情節(jié)嚴重觸犯法律的,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。目前,全縣2774名村干部已全部簽訂“紅線”履職承諾書,在“三務”公開欄常態(tài)公示,接受黨員群眾監(jiān)督。